服務內容說明
1.低收入老人補助金額依補助態樣最高補助22,500元至45,000元。
2.中低收入老人補助金額依補助態樣最高補助15,000元至40,000元,不足額由民眾自行負擔。
3.同一顎已取得相同補助者,3年內不予重複補助。
服務對象
凡設籍本市,經本市立聯合醫院各分院以及經臺北市牙醫師公會認證成為「愛心特約診所」之各臺北市牙醫診所醫師評估缺牙需裝置活動假牙,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:
1、60歲以上列冊本市之低收入戶者。
2、65歲以上領有本市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者。
3、本市立浩然敬老院院民。
應備文件
1. 低收入戶請持身分證及低收入戶卡。
2. 中低收入老人請持身分證及中低收入老人生活津貼核准函。
3. 浩然敬老院院民請持身分證及院方開立之證明。
4. 持上述身分證明文件至臺北市立聯合醫院、其他配合醫院或經臺北市牙醫師公會所屬「愛心服務特約診所」檢查需裝置之活動假牙項目,由醫院或診所依規定流程向社會局提出補助申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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